山西到2015年废品回收率达到80%

    为加快建立我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,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,促进资源节约、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,11月23日,山西省商务厅对外发布,到2015年,全省将建设完成20个区域性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基地,培育22家大型废旧商品回收龙头企业,11个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基本建立,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%。

    目前,我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已初步形成,但仍存在网络不完善、发展不均衡、二次污染严重、加工利用技术落后、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。为此,我省将加强与周边省、市合作,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,设站建点,延伸回收网络,增强集散功能,着力做大做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。同时,以龙头企业为载体,加快回收站点、分拣中心、汽车、家电拆解中心标准化建设步伐;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,城市社区每1500户~2000户,村镇每2500户建一个标准化回收站点,通过封闭式运输车定期定时收集转运,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;加快现代分拣技术推广和应用,推动分拣中心向精细化分拣、机械化打包、无害化处置、资源化利用发展,提高分拣处理能力;通过建设和改造,实现回收加工一体化。

    据悉,我省还将提高废金属、废纸、废塑料、报废汽车及废旧机电设备、废轮胎、废电器电子产品、废玻璃、废铅酸电池、废弃节能灯等主要废旧商品的回收率。按照“五区一中心”建设标准,在全省选择20个回收规模大、资金投入多、辐射带动性强的大型回收处理企业,通过规范化升级改造,建成集商品交易、仓储配送、分拣加工、商品展示、配套服务、信息发布、污水处理、固体废弃物焚烧等功能为一体,年回收处理能力在20万吨以上的区域性大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基地。

    另外,我省还将积极向中央、省财政争取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,与各个部门积极协调。争取土地倾斜政策,优先安排废旧商品分拣中心、废旧商品交易市场和区域性大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用地,支持利用废弃、闲置、低效利用的工矿建设用地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。鼓励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、供销社进行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,鼓励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开展特许经营、连锁经营。